

我们提供专业的公司关闭或注销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和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的本地公司的服务。
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取得公司登记册,如果公司能够满足以下条件:
该公司已停止经营;
该公司是一概不参与任何法庭程序,无论是在新加坡还是新加坡以外的;
该公司没有资产和负债;
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成分,由于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的罚款或优惠,没有拖欠其他政府部门,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税项负债由于新加坡税务局(IRAS“);
其负责注册,如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收费。无抵押贷款等;
该公司的人员有没有优秀的会计与企业管制局(ACRA)的传票
经批准后注销,
“除名通知”将被发送到该公司在其注册办事处地址,其董事的住址及IRAS,收到申请的14天内;
给出了一个为期1个月的“除名通知”,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申请提出任何异议;
取得公司登记册的意向通知后1个月内已过期,3个月后,将在政府宪报刊登。任何有兴趣的人仍然可以对这个申请提出异议在这3个月内;
后3个月到期后,最后将通知指出,该公司已登记册中除名。也可以说在最后的通知,该公司被剔除的日期
整个除名的过程,因此需时约5个月